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前锋区隶属四川省广安市,2013年8月8日成立,位于四川省广安市东部,华蓥山中段西侧,地处长江二级支流渠江东岸,西与北靠广安区,南连华蓥市、邻水县,东与达州市大竹县相邻。介于北纬30°26′15.02″-30°39′8.05″,东经106°38′36.14″-106°59′14.30″之间。前锋区幅员面积504平方千米,辖4个街道8个镇2个乡,2015年,常住人口25.60万(户籍人口为36.8万)。2015年,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(GDP)150.6亿元,按可比价计算比2014年增长11.2%。前锋区历史悠久、古风犹存、文化厚重、地灵人杰、资源富集,历史可追溯到3000年前,巴濮文化、宕渠文化源远流长;大良城、虎啸城、钟鼓楼等历史文化古迹。